第二天醒来,习惯地看看身边,天蓝已经干活去了,耀眼的阳光从茅草铺成的屋顶上照射下来,满屋子的灿烂。
方志习惯地赖了赖床才懒洋洋地起来,天蓝已经打好饭放在床前了,但方志还是第一时间跑出屋子外面,站在高高的石头上,看着在半山腰干活的天蓝,天蓝也看见了方志,在火辣辣的阳光中,向他纯纯一笑,然后又向他来个标志军礼。
方志太喜欢他这个动作了,纯真而帅气,心里不由一阵涌动,好想马上冲下去抱住他,狠狠地亲一口。
但方志还是控制住了,在那幺多工友面前,不要太鲁莽。
返回到屋子里,先把天蓝给他准备的饭吃了,虽然他是个豪门大少爷,吃惯了私家高级厨师手艺,但能跟天蓝在一起,在这穷僻偏远的大山里,吃着普通阿姨煮的粗菜粗饭,但也觉得很幸福,很满足。
吃完了饭,便提着两个人昨天换的衣服下山去洗,我们的方家少爷,堂堂一个富家子弟竟然心甘情愿帮自己最心爱的人洗衣服。
山下还略显得山清水秀,鸟儿鸣叫,蝴蝶纷飞,河水非常的清澈清凉。
方志卷起裤筒和手袖,站在清清的河水里洗衣服,清澈透底的河水浸着他修长洁白,而又长着毛毛的脚。
开始几天方志笨手笨脚的,毕竟他没有洗过衣服,像他这样家庭有钱的富家子弟,不用说没有自己洗过衣服,就是端茶倒水都是要佣人来,就差点是饭来张口衣来身手了,还用得着他自己洗衣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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